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统一部署,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联合浙江省财政厅组织实施了2025年全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双随机 一公开”原则,并兼顾五年一个周期的监管制度要求,2025年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70家。根据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评估等业务分类,共抽样检查资产评估报告982份。经评议、复核,惩戒委员会审议通过,省评协对10家资产评估机构及27名资产评估师给予行业自律惩戒。其中:对5家资产评估机构和4名资产评估师予以通报批评,对5家资产评估机构和23名资产评估师予以警告。此外,省评协对12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监管约谈,对9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风险警示。
二、检查典型案例
(一)A资产评估机构
A资产评估机构未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在有关项目评估中未执行核实调查程序,缺少评定估算过程,估算出现重大差错,差异率高达121.38%。根据《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惩戒办法》的规定,经省评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A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资产评估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二)B资产评估机构
B资产评估机构购买虚假审计报告用于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备案。在有关项目评估中选取参数错误,导致估算结果出现重大差错,差异率达826.49%。另外还存在评估报告披露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情况。根据《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惩戒办法》的规定,经省评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B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资产评估师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
(三)C资产评估机构
C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向主管部门备案,出具了证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相关项目评估中选取参数缺少分析和估算过程,评定估算出现错误。根据《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惩戒办法》的规定,经省评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C资产评估机构通报批评,有关资产评估师警告的行业惩戒。
(四)D资产评估机构
D资产评估机构未按规定在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业务报备。在有关项目评估中未执行核查程序,选取参数缺少分析和估算过程,编制的评估底稿不支持评估报告的结论。根据根据《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惩戒办法》的规定,经省评协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D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资产评估师警告的行业惩戒。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提高规范执业意识,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提高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能力,提升资产评估服务质量。
下一步,省评协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和中评协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联合监管机制,聚焦监管线索,精准发力,切实发挥自律监管效能,持续优化执行秩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