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铜陵市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栏目:资质职称 发布时间: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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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

关于开展铜陵市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8 11:26 来源:专技科 
 

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5〕56号)要求,现就开展铜陵市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应当提供经主管单位和同级人社部门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提供《非在编人员证明》。

二、申报条件

2025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专业

机械工程建筑材料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器人工程工程咨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水泥工程热能动力人工智能化学工程工程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冶金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工业设计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机电工程光学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计量管理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特检专利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焊接技术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区块链质量技术监督工程-质检数控工程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通信工程自动化广播电视工程电子工程纺织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四、申报程序

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直接认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采取线下纸质申报、线上发证的方式),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一)线上申报

1.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后可先点击“帮助中心”,下载阅读《职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职称申报-操作指南》,按照说明进行操作。正式申报时,点击“职称申报”后进行“个人登录”,成功登录后,首次登录人员需进入“个人中心”完善信息及绑定单位后再点击“职称申报”,找到对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后点击“申报入口”申报。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用人单位审核完成后系统自动分配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2.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3.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注册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外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供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或发证单位提供的社会化评审证书证明或发证单位评审通过批复文件。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使用签字笔签署本人姓名后拍照上传)。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4.根据评审工作“盲评”改革要求,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一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一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并附相关业绩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6.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相关部门、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并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2025年铜陵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全程线上办理,无需线下提交材料,职称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自行在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评审表及查看电子职称证书。

(二)线下认定

申请直接认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认定材料提交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单位,受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274号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天井湖校区)组织人事处受理电话:0562-2864824,受理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认定材料:《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业务工作自传(小结);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通过认定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个人中心上传个人照片、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我的职称”查看电子证书。

(三)面试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待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规定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不得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自省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政策执行。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所学专业与所申报评审职称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可以通过参加累计3个月以上所申报职称专业(可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作为补充;或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所申报专业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规定学时后,再参加转专业培训并取得一定学时,其中申报中、初级职称分别再需200、100个专业科目学时。

(三)关于转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转评,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转评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评前后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关于高技能人才、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工作

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按《安徽省企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2024〕16号和《关于全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99号)等有关要求进行申报。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申报高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五)关于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规定

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见习1年期满,可直接认定为技术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中级面试费用为100元/人。

政策咨询电话:0562-2168521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5号)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5.铜陵市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025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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