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服务对象 | 申请条件 | 申请渠道 | 办理流程 | 政策依据 | 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兑现方式 | 申请时间 |
1 |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社保补贴 |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 2 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其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其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参照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 2 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签订 12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其为劳动者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其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参照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 线上: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 线下: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1.申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 审核: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或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对外公示5天。 3.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申请提交至县、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县、区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由县、区人社部门向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报备。
| 《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铜人社秘〔2021〕126号),《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社保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2〕46号) | 市人才中心:0562-2126856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7940 铜官区人社局:0562-2817731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010 郊区人社局:0562-2891019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0562-2105802
| 依申请兑现 | 每季度末25日至次月10日向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2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四项保险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 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由居民户籍所在社区(乡镇)办理
| 线下: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线上:通过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向所属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安置及补贴申请。 |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对相关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或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对外公示5天。 3.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申请提交至县、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县、区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由县、区人社部门向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报备。 |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铜人社秘〔2020〕130 号)
| 市人才中心: 0562-2126853 铜官区人社局:0562-2824521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57039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010 郊区人社局: 0562-2896825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0562-2105805
| 依申请按季度兑现 | 每季度终了后的次月初向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3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
|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符合条件人员提交材料至各县区人社部门即可。
| 1. 申请人提交材料至各县区人社部门审核。 2. 县区人社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
| 《关于进一步优化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申报流程的通知》(铜人社秘〔202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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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枞阳县人社局0562-3253024 2.铜官区人社局0562-6803020 3.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010 4.郊区人社局0562-2896825
| 即申即享 | 可随时向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4 |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当年新招用(未在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过)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市本级(包括铜官区、郊区)、枞阳县、义安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枞阳县人社局、义安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
| 1. 市本级(包括铜官区、郊区)、枞阳县、义安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分别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枞阳县人社局、义安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联合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进行现场审核。3.现场审核合格、公示后,由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共同出具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 《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认定标准及贷款贴息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铜人社秘〔2020〕122号)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23〕75号 |
1.枞阳县人社局0562-3253024 2.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010 市培训中心:2119845
| 即申即享 | 可随时向市本级(包括铜官区和郊区)、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5 | 电子创业券
| 财政资金通过铜陵云平台发放、流转、兑现,用于支持铜陵市内的创客及初创小微企业购买就业创业服务的电子有价凭证。
| 符合条件并经合规确认的,在铜陵市辖区范围内的创客及初创小微企业。
| 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且成 立时间不超过 5 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非国有小微企业等创业主体。
| 登录https://www.ahcy.gov.cn/完成认证 | 1.符合规定的初创企业登录https://www.ahcy.gov.cn/铜陵云平台注册,经实名认证通过后,均可成为创业券用户。支持平台第三方实名认证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第三方信息进行实名认证;不支持平台第三方实名认证的用户,其实名认证需在线填写《用户实名认证信息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字迹需清晰可辨):初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近照。 2.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电子创业券
| 《关于印发〈铜陵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代理记账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创业意识培训服务包实施细则>〈创业测评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铜人社秘〔2020〕166号)
| 市培训中心:0562-2119845 | 依申请按季度兑现 | 可随时线上申请。 |
6 |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要继续合力做好政策宣传、业务经办、降费核算等工作,强化业务协同和系统互联,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降费率“免申即享”“直兑直达”。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底。 | 所有参加失业保险单位。 | 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均可享受此项政策。 | 免申即享 | 免申即享 | 《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 | 市社保中心(市本级):0562-5889710 义安区社保中心:0562-8822531 枞阳县社保中心:0562-3256601 | 免申即享 | 免申即享 |
7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 | 支持引才平台建设,企业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分别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标准予以奖励,省属企业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区企业由市级财政和县区(市经开区)财政1:1分担。
| 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批复后,成功引进博士后进站。 | 免申即享 | 市人社局在接建站批复及博士后进站备案后,提出奖励建议,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后,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拨付 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拨付至建站单位。县区(市经开区)财政局在接市人社局提示函后,将县区分担资金拨付至建站单位。
| 《中共铜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铜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铜人才〔2024〕11号) | 市人社局专技科0562-2168521 | 免申即享 | 免申即享 |
8 | 一次性扩岗补贴 |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 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 |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hrss.ah.gov.cn/ggfwwt/) “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申请。 |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经安徽省人社厅统一经办系统对新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审核通过的对外公示5天。 3.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社保中心直接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补贴资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 | 市人社局人才中心:0562-2126856 | 依申请兑现 | 可随时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
9 | 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 企业与在岗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经培训取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高级工2000元/人。同一家企业内同一名职工享受1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且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个人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具体政策内容以法律、法规和政策立改废释为准。 |
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 |
(一)基本信息注册。向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登录账号。 (二)培训组织实施。1.企业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班申请”模块,选择“培训类别”—“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向所在地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2、所在地人社局进行系统审核,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意见,不同意开班的须说明理由;3.企业按照开班申请明确的事项组织实施,并接受所在地人社局动态监管。 | 线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审核: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 符合条件的,要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或审核结果,并补齐材料; 3开班:申请企业组织员工进行培训,达到规定课时后,进行考核并取得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结果由申请企业公示5天。 4.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属地人社部门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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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
| 铜官区人社局:0562-6866162 枞阳县人社局:0562-3217940 义安区人社局:0562-8826120 郊区人社局:0562-2896825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0562-2105802 | 依申请兑现 | 可随时向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
10 |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 一定金额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每年具体金额与规定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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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院校。 | 设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师或高级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实践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其余条件以每年正式文件为准。
| 线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审核:县区、经开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要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或初审结果,并补齐材料,材料齐全后,提交市人社局;3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天;4.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根据公示结果,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 业发放补贴资金。.
| 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铜人社秘〔2023〕46号 ) | 市人社局职能科:0562-2126815 | 依申请兑现 | 待本年度市级文件发布后可提交申请。 |
公安部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