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提升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质量、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1部分:设计与施工》(DB34/T 4756.1-2024)《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DB34/T 4756.2-2024)《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3部分:工程验收》(DB34/T 4756.3-2024)3个地方标准,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标准内容与《安徽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导则(试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标准为准!
附件:1.《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1部分:设计与施工》(DB34T 4756.1-2024).pdf
2.《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2部分:质量检验与评定》(DB34T 4756.2-2024).pdf
3.《矿山生态修复规程 第3部分:工程验收》(DB34T 4756.3-2024).pdf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