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5 08:23来源:省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共检查80家会计师事务所,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要求,审慎承接和开展业务,风险意识逐步增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业质量不高。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底稿索引编制不规范,无法索引到明细底稿;未对全部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也未说明不予函证的理由;未实施监盘、截止测试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未披露重要审计事项。二是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不健全。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按照准则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和规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业务质量复核流于形式,缺少实质性复核内容。三是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未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部分费用报销单据不规范、附件不齐全,未建立合伙人考评、业务洽谈与客户来访登记制度,未按要求计提或少计提职业风险金。四是风险管控意识不强。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司法鉴定业务时未充分了解案件背景、委托事项详情、诉讼争议焦点等情况,盲目承接,出具审计报告时未按规定获取审计证据,未保持应有的执业怀疑和独立性,或超出委托范围发表意见。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
各市级财政部门共检查23家资产评估机构。从检查情况看,资产评估机构基本能够遵循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开展业务,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核程序不到位。部分机构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部分报告程序缺失或审核流于形式,无实质性审核内容。二是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项目操作类底稿不完备,部分项目管理类底稿编制收集归纳不全,部分评估报告编制不规范、不严谨、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评估机构股东不符合设立条件,未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金,部分评估专业人员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对3家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内控管理不规范。包括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经办岗位风险防控薄弱等。二是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包括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处理、存货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待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等。三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包括预算编制不精准、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错误、报表信息披露有误等。四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包括项目前期论据不充分,工程建设管理存在漏洞、招投标程序不完善、校企合作风险较大等。
二、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和市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罚会计师事务所7家、注册会计师14名、财务服务公司1家,处理会计师事务所26家、资产评估机构2家;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规惩戒会计师事务所9家;省资产评估协会依规惩戒资产评估机构1家。
(一)行政处罚情况
1. 给予安徽智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5万元并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注册会计师蔡永杰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2. 给予安徽国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并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注册会计师周俊平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3. 给予池州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万元并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注册会计师张志杰、关宝瑜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4. 给予安徽欣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注册会计师韦彦平、张影警告的行政处罚;
5. 给予安徽泓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5万元,注册会计师王林、冯自强警告的行政处罚;
6. 给予安徽径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5万元,注册会计师高春、王桂明警告的行政处罚;
7. 给予安徽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万元,注册会计师汪涛、周柱宝警告的行政处罚;
8. 给予注册会计师孟光、刘绍平警告的行政处罚;
9. 给予阜阳市一智财务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理情况
省财政厅对安徽淮海、安徽正诚、安徽正鼎、六安金裕、合肥智国、安徽中启泰、安徽永恒、安徽华林、安徽凯吉通、安徽中天国强、马鞍山成功、安徽华荣、安徽金凯诚、安徽谦达信、安徽新平泰、铜陵兴武、合肥万事达、安徽蓝天、滁州欧利特、滁州恒立信、滁州中衡、中审亚太、铜陵华诚、安徽淮信、安徽华明和安徽兴邺等26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监管关注函。
合肥市财政局对安徽同鑫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和安徽中企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监管约谈措施。
(三)行业惩戒情况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马鞍山华之瑞、安徽九盛、安徽衡鉴、中一所安徽分所、安徽芜南、安徽金海、安徽顶诚、安徽中淏和安徽悦审等9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省资产评估协会对安徽振华房地产资产评估登记代理有限公司予以行业惩戒。
三、典型案例
(一)安徽华一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问题,省注协依法依规注销3名股东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华一所股东人数不足5名,省财政厅对该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所在60个工作日内就上述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该所因仍未达到执业许可条件,被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二)安徽智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省财政厅给予该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75万元并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注册会计师蔡永杰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
(三)池州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普遍缺失风险评估程序和实质性审计程序,仅有手写底稿及复印的被审计单位序时明细账;此外,该所部分审计报告未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省财政厅给予该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万元并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注册会计师张志杰、关宝瑜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阜阳市一智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省财政厅给予该公司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1.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坚持“严监管、零容忍、常态化”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无证经营、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行业乱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规范行业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