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栏目:社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1-16 浏览量: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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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发布日期:2025-01-16 16:52信息来源:铜陵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铜陵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简称“三统一”)制度。

《通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标明文号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集中认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通过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进行公布,并同步收录至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通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内部文件形式印发执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制定机关按年度在部门网站公布本机关已经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下一步,铜陵市司法局将大力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培训,积极推动“三统一”制度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贯彻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增强相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