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启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启明会审字〔2024〕第1102号、启明会审字〔2024〕第1032号、启明会审字〔2023〕第1180号、启明会审字〔2024〕第1132号审计报告就同一审计事项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存在较大差异。杭州启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编制的底稿数据与审计报告数据不一致,存在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问题,情节严重。根据会员违规惩戒办法的规定,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杭州启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月2日